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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6·10”火灾30人受处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4:32 中国消费网

  昨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通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的“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包括汕头市潮南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黄陵在内的22名政府及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以及窝藏罪的华南宾馆法人代表陈炎生等8人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去年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1人死亡,28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9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广东汕头‘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国务院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经专家鉴定和调查,认定“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宾馆二楼包厢顶部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企业经营者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潮南区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抓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国务院调查组在查清了事故性质、原因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后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意见以及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已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严格责任追究。(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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