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5年查处消费侵权案80余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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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9:21 法制日报 | |||||||||
工商机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本报北京3月15日讯 记者 姚芃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十五”期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3万余件,价值90.8亿元,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80.2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361万件,办结率近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另悉,目前各级工商部门会同各级消协组织,完善消费维权体制和机制,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行政村建立健全“一会两站”,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建立消协分会,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建立12315联络站和投诉站19万个,还在企业和市场设立联络站和投诉站4.7万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今日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与消协组织建立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调解消费纠纷协作制度、网络资源共享和联合开展活动等制度,积极推进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消费维权的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