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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完善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7: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李秀玲

  如果有人问:你在哪些方面最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同的人肯定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有些人可能会把手机乱收费却被拒绝打出收费清单等“霸王条款”视为自己的维权重
点,因为他们交了钱,却又不知为何而交,颇有一种被愚弄之感;有些人会把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使用作为自己最大的愿望,因为生活中那些粮食、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食品、药品中的掺杂使假,着实让人心有余悸;而对于孩子的家长来说,改变教育乱收费的现状,则是他们最大的维权愿望,他们说,被学校乱收钱,还不敢张扬,相当窝囊。

  光阴荏苒,在中国维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走过22个春秋之后,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再一次到来。尽管和往日相比,如今百姓的

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态度也已经由“站脚助威”转变为积极参与,更多的人已开始把消费者维权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但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数额的不断增大,广大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也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这一点在本报今天刊登的,由消费者刚刚评出的“十大霸王条款”便可见一斑。从某种意义上说“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时的最大障碍,那些不合理的“行规”已经变成了制约消费者维权的绊脚石,甚至成为维权的难点及死角。

  综合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2005年申诉、投诉分析情况后不难看出,今年的消费者投诉呈现出一些规律性的特点:如一般产品、单一性服务投诉少了;涉及高价值(

商品房、汽车及其服务)、高科技(电脑、手机、电信服务)等的产品和服务投诉事件多了;而且因其事件一般牵涉面大,大有从个体向群体性事件发展的趋势。

  但应该指出的是,尽管中消协已连续四年对“霸王条款”发起攻击,尽管消费者对“霸王条款”深恶痛绝,但制定“霸王条款”的行业、企业却对修改条款并不积极。有关人士认为,至今被公开批评的“霸王条款”中已修改的只占少数,大多数企业对“霸王条款”之事并未作出积极回应,同时也没有收到来自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任何压力。究其原因,是缺乏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来约束“霸王条款”的制定。

  叫了多年的举证难问题,依然是消费者维权时面临的难题。消费者刚刚购买的汽车,还没开到家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可生产厂家就是不承认是质量问题;新买的手机还没用过一个月,就出现黑屏、不正常关机的现象,找到运营商,让你去检测。可对消费者来说,检测一次意味着几千元的费用,外加搭上数不清的时间,最终不得不放弃维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顽疾?答案仍然只有一个:滞后的法律法规及法律间的互相“打架”,使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最终成为一种奢望。现在,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各行业部门的100多种相关法律中,却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权威大法。为此,尽快制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的法律法规,是消费者维权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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