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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数”被纳入政绩评价体系 量化和谐社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0:20 中国消费网

  尽管“幸福”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政府必须并且有能力从影响人们幸福的外部因素入手,提升人们的幸福度

  有时候人们不得不质疑字典的权威性,尤其当他们与中国一同变迁的时候。比如“幸福”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解释是,“(生活境遇)称心如意。”还配了这样一个例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越来越幸福。”

  然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调查却显示,2005年,72.7%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另有一项调查表明,中国人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先升后降,与经济发展的曲线并不同步。

  “发展经济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增加幸福感,现在的中国人比20多年前要幸福得多。”致力于“幸福学”研究的芝加哥大学教授奚恺元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不过,人们幸福与否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很多和财富无关的因素。经济越发展,非物质因素对幸福的影响就越来越大,例如人们身体的健康、工作的稳定、婚姻状况以及人际关系等等。”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两会代表委员一致认为,未来五年,有助于中国人提高幸福感的外界因素将会增加,但中国城乡居民未来对幸福的感受会如何,代表和委员们既有乐观的预期,也有谨慎的判断。

  乐观的预期来自中央和地方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以及“十一五”规划对于“民生”的关注;谨慎的判断则既出自对于当前中国社会问题的理性考量,也出自“幸福”本身的难以把握。

  “幸福本身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景天魁说,“它往往会和社会的预期不符。”

  “幸福指数”折射执政观变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幸福的追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发展经济是增强幸福的手段,而幸福才是目的。追求人民的幸福快乐,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孙清云说。

  身为西安市市长的孙清云知道“幸福指数”这个新鲜名词才一年,就把它变成了整个西安的热门话题,今年初西安市“两会”期间,孙清云在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

  这还缘于2004年的一次“中国六城市幸福感测试”,测试的结果说,全国六大城市的幸福指数从高到低依次是:杭州、成都、北京、西安、上海、武汉。

  “因为经济落后,我们原来都有点自卑,没想到西安百姓的幸福指数竟然排在上海前面。”这使孙清云及许多西安人深受鼓舞,也促使他们对政府的执政理念和老百姓的“幸福感”问题进行了一番研究。

  “过去我们的政府工作报告通常是政府在自言自语,按政府的想法做事”,孙清云说,“现在要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看老百姓是不是‘称心如意’。”

  让老百姓称心如意,就得密切关注各项重大政策对人们整体幸福感的影响、关注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差异和走势、关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幸福感的状况,充分考虑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人们幸福度的协调与统一。”

  在他看来,衡量社会和谐与否,一个GDP指标还远远不够,反映人们主观生活质量的“幸福指数”可以弥补不足,用以标示社会的全面进步。

  有西安这样“前卫”做法的政府已经不止一家。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也透露,今年北京将开展幸福指数研究,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评价体系中,将“幸福感”作为衡量北京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市民对生活境遇、工作境遇等的满意度都可能成为幸福指数。”

  此前还有杭州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力争成为幸福程度高、生活品质优的“和谐杭州”;更早还有2005年4月,深圳市将“关爱指数、幸福指数、人文指数、安全指数、诚信指数、环境指数、廉洁指数”等指标列入到该市的“城市文明指数”中。

  “这是一种进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认为,“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原有的收入等‘硬指标’已无法反映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心态差别。提出‘幸福指数’这个概念,正在把原来追求的‘GDP至上论’转向更多元的评价标准。”

  关注民生为幸福提供外部条件

  孙清云坦言,西安市目前还未制订出一整套衡量“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但“它的意义在于发展方向的转变”,孙清云说,“我们探索的方向是努力成为真正的平民政府,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细到老百姓的心里。”

  没人能改变他人的内心,但至少能为他人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西安提出“幸福指数”的出发点,也是“十一五“规划突出民生主题的出发点。这是一个转折。

  王名认为,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地方政府随之将幸福指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当前执政理念的变化。”

  2005年,中央开始实行和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调整土地征用价格;积极扩大就业,加大就业培训的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加强社区建设;扩大农村养老保障的试点;制止教育乱收费;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继续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非公企业的工会建设;加强反腐败,加强对中央和省级权力部门的审计监督;严格税收监管,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等等。

  “这些关系民生、民计、民权、民情、民心的政策和措施,使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说。

  景天魁认为,中央的执政理念正在进行转变,并且转变非常明显。“政府的行动将为提高人们的幸福感提供外部条件。”他说。

  高速发展中依然存在变数

  地方政府重视“幸福指数”得到了代表委员的一致肯定,但对“十一五”末期人们幸福感的提高,一些代表和委员也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幸福本身是个主观指标”,景天魁说,“而且许多问题积累已久,难以在一时之间解决。”

  有专家提出,我国改革在不同方向的不均衡影响了人们幸福感的提升。但零点公司的调查则表明,在中国,无论城乡,人们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依然是贫穷——有54.6%的城镇居民和66.4%的农村居民将贫穷列为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

  来自云南迪庆州的全国政协委员和根合也是这么认为的。“从总体上看,全体人民的总体幸福度提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就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说要让所有人都幸福,并不现实”,和根合说,“少数民族地区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还是贫穷。”

  “减少贫困仍是新世纪的迫切任务”,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5~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总报告”指出,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目前约2500万人,农村的贫困线也从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200元提高到637元。但是,如果按照联合国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美元的贫困标准,中国农村还存在约7500万贫困人口。而且,近年来城镇生活困难人口居高不下,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低于人均收入平均线1/2的“相对贫困人口”,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和低收入群体的庞大,并没有明显的和快速的降低。

  此外,在子女教育需求和健康需求刚性增长的同时,子女教育费用和医疗价格快速上升,农村家庭因灾、因学、因病致贫和返贫情况更加突出。

  另一个使幸福指数下降的因素是贫富差距,这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很多时候超过了贫穷本身。

  一位来自上海市的全国政协委员认为,目前,人们的不幸福感主要来自阶层分化和相互之间的攀比。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贫富差距太大,仇富心态正在产生,有些老百姓没法改善生活,就只能抱怨自己投错了娘胎。”和根合说。

  中国社会调查所2005年的一项调查称,民众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贫富差距。在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的调查中,市民已连续4年把“贫富差距过大”列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首。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俊秀认为,“这显示出贫富差距已经超越了人们可以接受的心理阈限。贫富差距已经被等同于社会的不公平。”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产生不公平感的心理机制是社会比较,也就是说,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评价不是投入和产出的经济学比较,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回报多于自己的付出就会有满意感和公平感,而是要把自己的付出和回报与他人的付出和回报作比较,只有他认为自己的投入产出与他人的投入产出相当时,他才会觉得是公平的。

  “当前中国的社会流动和阶层分化提供了大量让人们比较的情境,竞争加剧也让人产生比较的压力,体会到不公平焦虑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王俊秀说。

  “现在的情况下,有钱的人、没钱的人都会觉得不幸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所长李崇富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在他看来,富有阶层不愁吃穿,但面临如何使自己精神生活充实起来的问题;白领、机关公务员等中间阶层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给别人打工,心理不平衡,收入可以,但精神上受到压抑”。这些人的不满主要是政治参与不够,希望能够当家作主,有主人翁感。

  而一部分农民、下岗工人和城市平民生活不稳定感增加,而且他们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与中间阶层以及富裕阶层的差距太大。所以,“心理特别不平衡,更缺少幸福感。”

  “我们现在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相当一部分群体的生活非常困难,根本谈不上幸福感”,王名说,“只有首先改善这部分人的福利状况,整个社会的福利才能得到很大的改善。”

  政府需营造环境“为人民谋幸福”

  “在当前的中国,解决人们的幸福问题,政府依然是主导”。李崇富说。

  尽管“幸福”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代表和委员都指出,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政府必须并且有能力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影响人们幸福的客观因素入手,提升人们的幸福度。

  而在一些专家看来,对“幸福指数”的应用还要更真诚一些。奚恺元教授提出,地方政府在运用“幸福指数”时,要特别注意避免三个倾向。

  首先,避免将“幸福指数”形式化。他认为,目前,幸福测量本身还不完全成熟,对“幸福指数”应该主要采取探索的方式,尤其需要从中更多地知道,到底有些什么因素影响了市民的主观幸福感,并随之不断完善施政的指标体系。“如果只注重形式,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他说。

  其次要避免短期行为。对政府而言,让城市未来的幸福度有长期提高,比提高居民目前的幸福度更为重要。“我们所谓的极大化幸福,并不是极大化今天的幸福,而是要极大化全部的幸福。政府给老百姓一些小恩小惠,可能老百姓短期内会很开心,但是最后,从长期来讲,实际上是降低了幸福。”奚恺元说。

  最后,要避免把幸福的概念庸俗化。奚恺元说,很多人把幸福等同于吃喝玩乐、不求上进,等同于安逸,这也是不对的。主观幸福感同样也来源于一个人的成就感,对社会的贡献,人际关系等等。

  最低限度,“政府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全国政协委员、作家张贤亮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政府更应该是一个环境的治理者和营造者。它需要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应该实施公平公正的政治举措,财务公开,官员廉洁,解决好社会治安、医疗、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张贤亮说,“能做好这些,就行了。”(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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