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纠纷暂时解决 收费标准“立”进朗琴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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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4:58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12日刊登了《朗琴园停车起纠纷》一文后,朗琴园的停车纠纷有了新进展。昨天,标有北京市发改委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的停车牌开始立在了朗琴园的停车场内,堵门的业主也在晚上开走了汽车。 昨天,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标有统一停车收费标准的铁牌已经立在了朗琴园小区内,业主可以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记者了解到,12日下午,宣武区建委、信访办、发改委
经过协商,开发商和物业同意在本周五之前允许业主按照每小时2元的收费标准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并表示周五开发商将提出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并到时征求业主意见。在得到明确答复后,业主们于晚上7点左右将车辆驶离了小区大门。 记者在该小区的网络论坛上看到,业主们对于此事得到暂时解决大都表示满意,也有个别业主对“堵门抗议”的方式表达了不满。但无论持何种意见,他们都表达了成立业委会的愿望。 记者在论坛中了解到,当天晚上9点,小区的部分业主召开了业委会筹备委员会会议,其中已经完成了“选各楼楼长”等实质性工作。张先生对记者表示,以前也有业主提过成立业委会,但“停车位”这件事情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只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真正保障不同业主的权益。(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