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坦陈“十五”环指未达标 强调四措施治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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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4:18 中国消费网 | |||||||||
确实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说“十五”计划我们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但是坦白地告诉大家,环境指标没有完成。 温家宝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台湾人权新闻通讯社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温家宝说,我们多次强调,中国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但是必须有切实有力的措施跟上。我想至少有四个方面。 第一,我们在制定发展目标当中,不要只看经济增长,而要看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此,这次“十一五”规划,我们特别提出了两项目标,就是在今后五年,单位GDP的增长,能源消耗要降低百分之二十,污染物的排放要降低百分之十。 第二,要严格实行产业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和企业的准入制度。那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企业和基础设施,一律不能搞。 第三,要加大对于环境污染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重要的水体、空气和土地的面源污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 第四,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温家宝表示,只要我们认真、坚决,中国环境的状况会有改变的。(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