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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酱面里吃出虫子 消费者索赔32万人格尊严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1:23 时代商报

  3月11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一家大型超市里的“绿轩美食街”经理关立夫收到一张索赔金额为32万元的律师函。原来,一个月前,从湖南来的一位工程师张志荣在美食街里吃炸酱面时,在碗里发现半条虫子,而另一半已被他吃到嘴里。双方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张志荣找了律师,索赔“人格尊严”钱。

  炸酱面里吃出虫子

  张志荣是湖南省一大型企业的工程师,来沈阳是应相关部门邀请,专为他所在的企业生产的大型除雪设备做技术指导。2月11日,他来到一家超市的美食街,买了一碗北京炸酱面,可在吃到一半时,发现碗里有半条虫子,另一半已被自己咬掉。一阵强烈的作呕后,张志荣找到当班的经理,没想到这个经理开口就说,在家中吃到虫子、头发都是正常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男服务员也说了一大堆污辱他的话,他气愤不已。

  张志荣说,他到

医院打了3天滴流,此后几天没吃东西,人消瘦得很快。

  美食街承认有错

  本来,张志荣在沈阳的期限只有7天,由于此事误了行程,于是“绿轩美食街”向湖南厂家做了一个情况说明:因为他在我们这里吃到虫子,且相关人员对其又不礼貌,才影响了张志荣先生的正常工作,我们深表歉意。

  前天,接到律师函后,美食街经理关立夫说,他们承认自己有错,事发后就将那位服务生辞退了,也反复与张志荣先生讲了赔偿的事,可张先生说他在这里丢掉的是“人格尊严”,一定要他们为此付出代价。谈到32万的索赔额,他说不想把事闹大,但实在不行只能听从法律的判决。

  索赔是为“人格尊严”

  为什么索赔这么高,张志荣有自己的理由。第一,他是沈阳请来的客人,他有10万元的年薪,并不在乎赔偿多少,只是想为再来沈阳的外地人争个脸面,也就是“人格尊严”。当时他要是不持外地口音,当班的经理和服务生不会那样说话。第二,他的数额是参考上海的一起赔偿案。两商家在上海一宾馆谈判,因在场服务员放了两个屁,使谈判告吹,这家宾馆被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赔16万。张志荣认为,他受的伤害肯定比这起事件严重。

  高额索赔构不上敲诈

  张志荣的索赔额度引起不少争议,此举是否有敲诈行为?受理此案的律师任伟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消费损权赔偿案,同时还伴有人格尊严侵权,张先生的要求是十分正当的,数额也不该有争议。辽宁大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宋作江认为,上海那起赔偿案不足为据,张先生伤害程度远不会有32万赔偿额那样重,但他的行为无论怎样也构不上敲诈行为。

人大代表孙丹凤认为,此案焦点并不在半条虫子上,它反映出来的是沈阳市民或服务业存在的问题,沈阳要成为国际都市,必需要改变这种状况,张先生的高价索赔恰好能给沈阳人一个警醒。

  首席记者 孙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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