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楼下遇刺身亡 小区物业被告失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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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0:40 中国消费网 | |||||||||
“除夕我们都没在家过,到八宝山去陪儿子。人家不让我们进,我们就在门口哭。呜———”昨天上午,业主小张在玉海园小区的自家楼下被歹徒扎死,其父母状告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50多岁的谢女士说起儿子遇害身亡对他们夫妇的打击,禁不住痛哭失声。 小张的父母说,他们的儿子特别懂事、有爱心,孩子大学毕业后在中关村做电脑生
法官宣读从公安机关调取的当晚值班保安的询问笔录称,当晚值班保安张某只有17岁。张某说,2005年6月3日晚11点多,他在出事地点发现有人打架,并听到金属落地的声音,他没管,后见没声了就又继续巡逻去了。 昨天,被告安居物业的代理人表示,该小区从2001年起就已经由玉海辉公司接管。此案与安居物业无关。 玉海辉物业公司的代理人称,小张遇害是恶性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破过程中,小张的父母应该向杀害他们儿子的歹徒进行索赔。小区保安并不具备识别歹徒的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经济适用房,只有小区的主要出入口需要全天有专人值守,而小张遇害的小南门不属于主要出入口,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派保安在此全天值守。即使有人值守,保安并不具备制止恶性刑事案件发生的能力。所以小张遇害和物业公司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编辑:王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