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名牌战略突出自主创新—— “十一五”规划与质检工作访谈之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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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7: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记者:《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由大变强。请您谈谈如何通过全面实施名牌战略,改变我国工业总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的现状?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名牌战略工作必须围绕这个任务来开展,并为完成这个任务服务。首先,争创名牌要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把它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础和不懈动力。同时,实施名牌战略又要为科技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通过发挥名牌效应,集聚资金、技术和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 在各项具体的工作中,都要按照这一思路,突出自主创新这个重点。比如培育名牌,就要重点培育高技术产品、先进制造业产品、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产品,同时鼓励企业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和生产工艺。在宣传名牌方面,要大力宣传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取得成就的企业和产品。另外,在推动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及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也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 实施名牌战略,营造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培育工作至关重要。各级质检部门都应该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争创名牌的决定性因素,落实到培育名牌产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各项工作之中。我们要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对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在2006年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中,我们将在目录选择上对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进行倾斜,在评价中加大拥有发明专利的数量、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的分量。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引导更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