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冰迪 实习生 王秋菊 郭守君 为您报道) 昨日,本报和省消协联合评选《十大商业霸王条款》的消息一经见报,就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数十名消费者打进本报热线,举报发生在身边的不平等条款。
根据热线反映的情况,投诉主要集中在通信领域、保险领域和医疗领域。今日,本报将继续开通热线电话8119000,等待您的举报。消费者如在购物、旅游、买房、买车、买保险
,以及接受物管、装修、金融等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都可以投诉。
案例
一房两卖中介不退定金
昨日,记者接到李林清女士的投诉称,2005年5月份,她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了山字石附近的一套房子,当月31日,她与这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白银路店签订了《买卖定金合同》。但没想到两天后,房子却被该中介公司的秦安路店卖给了另外一个买主。因此,她只能退出,将借来买房子的钱也还了。
7天后,该中介公司又通知说那套房子不卖给另一个买主了,要卖给她。但她由于没有钱,无法再买,要求中介公司退还6000多元定金,但中介公司始终不退还定金。
李林清告诉记者,经过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的调解,目前该中介公司白银路店愿将定金的一半归还于她,但另一半钱在秦安路店,秦安路店始终不愿退还,并说买方首先违约。
昨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介公司这种做法肯定不合适,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金必须归还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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