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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新标准严格到毫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3:53 解放日报

  内容物长度≥ 6厘米文字高度≥ 3毫米

  本报讯 (任翀) 合格的果冻不能被孩子一口吞咽。昨天召开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透露,我国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GB19883-2005《果冻》新标准,不达标产品不能进入市场。

  据了解,《果冻》新标准将果冻分为凝胶果冻和可吸果冻。在果冻产品的体积上,杯
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的内容物长度不能小于6厘米。专家指出,符合这一规定的果冻将不能被孩子一口吞咽。同时,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所有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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