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制度不完善 京煤集团受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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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0:25 中国消费网 | |||||||||
因煤矿存在现场管理上的漏洞,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对京煤集团作出通报。 今年2月14-15日、23-24日,督察组分别对京煤集团昊华公司长沟峪、木城涧煤矿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督察组认为京煤集团在煤矿管理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在段(队)等基层组织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二是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
贾太保称,检查中发现,两矿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填写不规范,部分人员缺少出入井时间、下井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等内容;隐患排查记录缺少整改结果、隐患排查验收记录等内容。 贾太保表示,去年,京煤集团建立和完善了2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但执行力未能完全向段(队)、班、组传递。而且没有建立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段长对该段的人员流动情况不清楚,该段队也没有人员花名册、采掘工程图等图纸。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包括京煤集团、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安全、技术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昨日的会议。(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