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被吓流产案 原告一审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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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9:51 中国消费网 | |||||||||
记者昨天获悉,曾被多家媒体报道的人工增雨火箭炮把40多只狐狸吓流产案,由北京昌平法院南口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养殖户王女士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狐狸死亡和发射增雨炮有直接因果关系,驳回了王女士对昌平区气象局和流村镇政府、村委会的起诉。 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称,三被告所设的炮台发射的3枚火箭弹,致使其饲养的蓝狐受到严重惊吓而造成40多只种狐被吓流产、死亡,所以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3万元。
法院认为,设立高炮台系公益性行为,且从2002年起炮台每年都要发射防雹和增雨火箭炮,此前养殖场并没有提出过狐狸受到惊吓流产和死亡之说。此外,被告在作业前已经由村委会派专人在村公告栏和主要路口张贴了通知,原告对此没有进行任何防护措施,所以对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