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力推“父贷子还” 锁定超过40岁的客户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0:54 中国消费网 | |||||||||
超过40岁的父母,因为年龄大,贷款买房受到诸多限制,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却又因为收入暂时较低无法独立负担房贷。一种“父贷子还”形式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正力图解决上述矛盾。 记者昨日从农行北京分行获悉,今年年初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北京、杭州等地试点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目前京城已有十多个家庭签约了这种新型房贷。
父母与儿女共同借贷 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与某一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同时,父母必须将所购房子的所有权归给子女,或在产权证上同时写明双方名字。 农行北京分行个贷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银行的规定,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5年,很多年龄超过50岁的人,因为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5年,月供压力非常大,不得不放弃贷款。而刚工作的年轻人,也因为银行关于贷款月供不得超过每月收入一半的规定,限制了贷款总额。农行推出接力贷款,让父母与儿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就能同时解决双方的问题,并且风险也非常小。 二手房也可以办理该业务 据悉,购买第二套房、二手房的购房者也同样可以办理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房贷利率与普通房贷利率相同,只是还款的形式更加灵活。不过,申请个人接力贷款的购房者必须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预计有稳定的退休收入;父母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并指定其某个子女作为所购房的惟一连带还款人,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此项业务将有助于二手房贷的逐步放开。(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