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2006年3·15:消费与环境 > 正文
 

长沙市工商发布4号消费警示 家电维修须慎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0:13 红网

  红网长沙3月6日讯 (记者 冯钧) 许多消费者都有维修家用电器不愉快的经历。一台家电出了问题后,不是修不好就是费用高得吓人。

  今天,长沙市工商局发布4号消费警示,为广大消费者维修家电的问题支招。

  家住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的胡先生99年购了一台某品牌冰箱,因冰箱出现了故障,
按保修单上的电话联系上门维修,维修人员说是电磁阀坏了,张先生付了140元更换了一个,不到5天冰箱又出现了故障。他只好联系维修人员再次上门维修。张先生原来也更换过一个同样的部件,但是价格仅2元。他觉得不对劲,于是投诉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执法人员调查,张先生联系的维修人员系某品牌售后服务原签约维修人员,现已解除合约,个人开办了维修店。执法人员责成该维修人员退还了多收的140元现金,并向张先生赔礼道歉。

  家住韶山路的刘先生98年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机,去年电视机出现了故障,多次找维修部联系,但一直无法修好。刘女士投诉到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工商执法人员的介入下,刘女士这台电视机才得以修好。

  工商人员调查,目前家电维修市场复杂。有的是自办的专业维修店,有的是与原厂家、商家签约的维修人员或维修店。解除协议后,因熟悉原销售情况,这些维修店和维修人员仍以商家、厂家的名义开展维修业务。有的漫天要价,有的维修质量大打折扣。

  为此,长沙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维修家电时一定要慎重。家电出现故障时,要到正规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维修,或到证照齐信誉度高的维修店维修;上门维修时,要查看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维修资质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明;维修前,要了解家电的故障、维修零部件的名称、价格、填好维修单,双方签署维修时间、维修项目;更换零部件时,最好将旧部件保留并开具票据;如遇到维修质量或纠纷问题时,及时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