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有权抵制额外项目 指定店售假旅行社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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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8: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朱媛媛 通讯员 程芙蓉 报道:3月1日起,湖北省各旅行社均开始启用新的《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和《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游客出游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该旅游合同由省工商、旅游部门联合制定及发布,明确约定了旅行社和游客的权利义务,以及以往争议较多的旅游安全、导游员资质、游览行程、自费项目、购物等问题。
按新版合同规定,游客有权抵制旅行社自行安排的自费项目和额外购物,旅行社则需明确告知游客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购物次数和地点,以及境外应急联系人和电话号码等信息。此外,游客在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购物店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先行赔付。 省旅游局人士称,使用新版旅游合同可以规范旅行社的业务运作,抑制不正当竞争,保证旅游质量。据了解,2005年,省旅游局质监所受理游客投诉128件,其中涉及旅行社的投诉77件,占投诉总数的60.16%,比上年同期增长51%,这表明针对旅行社的投诉仍是投诉焦点,主要表现在旅行社擅自增减游览项目、降低服务等级标准、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方面。 据介绍,游客可到各级工商、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以及湖北旅游政务网(www.hubeitour.gov.cn )、湖北省旅行社协会网(www.travelhb.com )查询合同示范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