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这个备受百姓关心的问题,又成为今年两会的焦点话题之一。多位代表委员就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发表见解。记者将百姓和代表委员的质疑进行了汇总,择要转给教育部,教育部随即作出了回应。从问答情况来看,各方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也许需要进一步沟通。
代表委员:现在上学太贵
教育部:部分教育是一种消费,要量力而行
[百姓之声]新华网网友:我是一名北京学生的家长,收入不算高,一个月也就1000元,而且现在我们面临下岗。我们的孩子就读于一所重点高中,每个月光学费就800元,孩子还要上两年多的学,面对这么多的学杂费我们实在无能为力。况且,孩子还要高考。
[代表委员意见]全国政协委员徐心华:我家里以前很穷,却上了大学。如果到了现在,我可能反而上不起大学了。我很奇怪,为什么几十年前经济不怎么发展,贫困学生能上得起大学,而现在经济发展了,却反而上不起学?往届两会小组讨论时,有的委员为此拍了桌子。如果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那么在座的委员,当年有几个能上得起大学?”
[教育部回应]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针对群众反映的“上学贵”问题,对记者讲了自己的见解:人们对学费问题应当转变观念。在计划经济时代,孩子从小学上到大学花的钱很少,因为国家都给包了,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形势已经发生变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已经成了家庭的一种消费,既然是消费,就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智力实力来选择。北大、清华这些优质教育资源是有限的,自然比较贵,不是所有人都消费得起的。就好比逛市场买东西,如果有钱,可以去买1万元一套的衣服;如果没钱,就只能去小店,买100元一套的衣服穿。现在很多人不考虑自己实力如何,都想让孩子往好学校里挤,这是非理性的,也是形成“上学贵”观念重要来由之一。
百姓:教育乱收费让群众感到无奈
教育部:教育乱收费蔓延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
[百姓之声]新华网网友:目前学校乱收费确实是广大群众面对的一个无奈的问题,部分学校利用家长想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心理,利用本来属于公众的教育资源,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切实重视这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
[代表委员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曝光了8所乱收费学校,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其实,财政、审计、税务部门乃至教育部门无不在关注着教育乱收费问题,但不管是日常监管还是事后监管,都显得苍白无力,而且经常让人觉得“雷声大,雨点小”。
[教育部回应]对学校乱收费,教育部态度始终是旗帜鲜明的,就是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可以用“一组数据”和“三句话”简要概括三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组数据”是:2003年以来,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各地共派出5.6万个检查组,检查了各级各类学校87.6万多所,清退违规乱收费金额13.2亿多元,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政纪处分5931人,其中794名校长被撤职或免职。“三句话”是: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有效遏制,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一些地方,如上海市、天津市教育收费已不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代表委员:学校乱收费是因为有的地方政府作后台
教育部:乱收费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教育投入不足
[百姓之声]新华网网友:是学校在乱收费,还是地方政府在乱收费?是否存在地方政府默许、纵容、支持甚至逼迫学校乱收费?从8所学校乱收费被曝光之后各方的反应看,无论是被曝光学校的整改措施,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表态,似乎都将矛头指向了学校自身,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整改将会触及地方政府部门,这是不是“丢卒保车”的做法?
[代表委员意见]洪可柱:其实学校乱收费大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因为学校与地方政府在某种意义上处于同一利益链上,这也使得他们有了乱收费的底气。试想,如果没有地方政府作后台,再有名的学校也不敢乱收费。
[教育部回应]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而且是办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现阶段教育投入远远赶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这种情况又将长期存在。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难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就想通过向学生乱收费弥补政府的投入不足,少数学校也通过向学生乱收费来缓解办学经费的困难。二是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领导,法律、政策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有令不止。三是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不够,使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四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供需矛盾大,难以完全满足广大群众接受较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致使一些地方和学校借机高收费、乱收费。五是一些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挤占、平调、截留、挪用学校的收费收入。
代表委员:教育成本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教育部:教育收费标准必须公开
[百姓之声]新华网网友:教育收费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有没有具体的成本计算标准?如果有标准,那么这一标准透明不透明?教育收费能不能讲清楚具体标准,算清楚明白账?
[代表委员意见]全国政协委员黄景钧: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是普惠于全民的事业,教育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教育收费却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标准,对教育成本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教育部回应]学校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的实际负责制定,因此,各省份之间不尽相同,即使同一省份城市和农村之间、不同经济发展条件的地区之间,学校收费标准也不完全相同。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可以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但禁止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即“双轨收费”。
按照国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目前,全国90%中小学、95%的高等学校都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教育收费听证制度也在各省份普遍开始推行。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学校也确实存在教育收费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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