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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有了靠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8: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西安消协为经济困难者提供法律支持金

  如今,3•15已经成为消费者的节日,尽管消费过程中难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尽管消费维权的路也许不是一帆风顺,尽管消费者就是上帝的理论并未完全与实践相结合,但是,3•15的作用毕竟有目共睹: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在又一个3•15即将来临的时刻,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更多的新制度、新办法的出台,在维护广大消费者消费权益的同时,相信也是对商家的一种约束,其实,帮助消费者维权是3•15迫不得已的选择,鼓励诚信的商业行为才是设立3•15这样一个特别日子的初衷。

  本报讯 (记者 宋洁 实习生 梁璐) “从3月15日起,如果您消费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经消协调解未能解决的,您就可向消协申请法律支持,如果经济困难还可申请法律支持金”。记者昨日从市消协获悉,《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办法》从3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办法》规定,如果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过消费者协会调解未能解决纠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法律支持,消协将在消费者提起诉讼的过程中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和经济救助。此外,因为经济困难无力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者,还可向消协申请法律支持金。但如果诉讼案件胜诉,消费者应及时把不再由自己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用于诉讼的法律支持金返回消协。

  消费者向消协申请法律支持的案件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符合消协受理投诉的范围,其投诉已被消协受理且调解未能解决纠纷,消协认为可以支持诉讼;二、消费者向消协正式提交书面法律支持申请;三、消费者能够单独提供或在消协协助下取得真实完整的证据和证明材料;四、投诉案件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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