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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闯红灯行人罚20元非机动车5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8:31 中国消费网

  昨天上午8:40左右,一女士从南京市中山东路中山路路口(原新街口广场)东南角步行进入路口内。由于此处行人应走地下通道,该女士因“未按规定走过街设施”,被当场处罚20元,成为该市从昨天开始的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活动中被罚款的第一人。

  记者从南京市交管局获悉,从昨天起,交管部门在该市首批30个车、人流量大的重点路口,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闯红灯的行人将被罚款20元,
非机动车闯红灯,驾车人将被处罚50元,并逐步在全市所有路口展开。据介绍,此前国内很多大城市也曾经开展过类似行动,但由于警力不足等种种原因不了了之,此次南京交管部门下决心加大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不再是“说说而已”。

  据悉,截至昨天17时,南京全市交警在30个重点路口共处罚非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96起,其中越线570起、闯红灯526起;处罚各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77起。

  (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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