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千企业社保费将被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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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4:01 中国消费网 | |||||||||
北京下月开展社保缴费专项审计检查;4年补缴社保费逾7亿 4年来,通过专项审计,北京共补缴社会保险7.14亿元。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春荣昨日表示,从4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局将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2000家社保缴费单位2005年度(2005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并希望市民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
超6成被检单位存漏保 在昨日的“2006年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检查工作通报会”上,张春荣称,北京从2002年开始对全市企业、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检查,4年来对9680户次缴费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中确认存在漏逃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单位6247户次,占全部被审单位的64.54%.张春荣称,问题主要体现在缴费单位在缴费人数和基数上做文章。此外,有的单位不按职工实际发生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 据张春荣介绍,4年来,通过专项审计,查出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8.1亿元,截至今年1月底,补缴到位7.14亿元。 诚信单位免3年专项审计 “东城118户、西城209户……”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处长李红从全市所有参保单位中,按区县比例,在电脑上随机抽取确定了今年专项审计检查的1600户单位。 李红称,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将对2000户参保企业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除去随即抽取的1600户,对前几年经专项审计确认违规情节严重、应补缴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上一年度拒绝审计或以种种理由拒不补缴的企业继续进行审计,对群众举报的漏逃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也将列入审计范围。 此外,全市209家诚信单位3年内将不再安排专项审计,对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3年内也不安排专项审计。 不缴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李红表示,缴费单位应自今天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缴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漏报、少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应于3月31日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报和补缴。专项审计检查将于4月1日开始。 据李红介绍,凡经专项审计检查发现有少报、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缴费单位,除按规定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外,还将征收0.2%的滞纳金、给予行政处罚。对在行政处理决定书期限内仍不补缴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在媒体上曝光。 举报时应提供企业情况 “欢迎群众进行举报,只要接到举报的必查。”张春荣表示,在开通基金监督处举报电话(63167943)和网上举报(www.bjld.gov.cn)渠道的同时,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也同时接待举报。 据其介绍,上一年度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为746件,除去重复举报和举报项目不全的之外,最终审计了566户企业,查出需补缴社会保险费4700余万元。 张春荣说,市民举报时应提供企业的具体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违规情况等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此对被举报企业进行专项审计检查,最后还会将审计检查结果电话告知举报人。 ■链接 工资总额 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主要是由缴费职工的上年工资总额确定的。根据统计部门有关规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此外,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计入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举例 以2004年北京市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2362元为例,若缴费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单位每月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为3000×20%= 600元;若缴费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超过了上限(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362×3=7086元),单位每月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还是按照上限,即7086×20%=1417元。(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