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漏逃社保缴费4年查出8.1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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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0:55 中国消费网 | |||||||||
“4年来共查出漏逃社会保险费8个亿,被审计的近万户缴费单位中,有2/3的单位存在漏逃社保费的问题。”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披露了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情况,并表示今年将加大对被举报企业的审计。 ■社保费四年查出漏缴8个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春荣昨天介绍说,四年来通过累计对9680户次缴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确认存在漏逃社会保险费问题的单位6247户次,占全部被审单位的64.54%。查出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8.1亿元,截止到2006年1月底补缴到位7.14亿元,直接增加了基金的收入。 为追缴社保费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今日发布通告,凡缴费单位因各种原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少报、漏报2005年度缴费人数和工资基数的,应于今年3月31日前补缴费。规定期限内仍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除按规定补缴社保费外,还将依法征收滞纳金、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对社会公布。 ■近八成漏逃缴费源于少报工资基数 有关部门在审计企业漏逃的8.1亿元中发现,“通过少报职工人数,造成漏逃社保缴费的占22%,通过少报工资基数,漏逃缴费的占78%”。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说,目前企业漏逃社保缴费主要有三种手段:第一种,只给部分职工申报社会保险,不给季节工、外地城镇职工、农民工缴纳,严重侵害了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种,不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漏报如住房补贴、餐费补助、交通补贴等项目,使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第三种,部分代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执行不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被代理企业漏逃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据了解,缴费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行为,使应收的社会保险费大量流失,同时造成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尤其是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降低,损害劳动者应有的权益。 ■今年加大对被举报企业审计 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2000户参保企业缴费情况专项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以随机抽取为主,同时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企业职工可向局社保基金监督处举报,电话63167943,也可通过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举报。 有关负责人表示,凡群众举报的企业,将列入专项审计范围。希望群众举报时,提供企业的具体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违规情节等情况。(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