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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安全标准意识仍待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已正式执行两个月

  部分企业安全标准意识仍待提高

  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纺织品将全部被“请”出商场。目前该《规
范》执行情况怎样?2月25日,记者探访了北京几家大商场和批发市场。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化学制剂,这类化学品残留在纺织品上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规范》是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将纺织品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是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具体产品包括婴儿尿布、成人内衣、外衣、帽子、手套、袜子以及床上用品等。对这三大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物理特性作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该《规范》于2005年1月1日实施,过渡期为一年。也就是说,从今年1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的服装或纺织品必须是安全健康的。

  记者在百货大楼、华联等商场看到,很多产品都换上了新标签且上面都有“产品分类”这一项,更多的企业为了给消费者“定心丸”,索性注明“安全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号)”。一位导购员在向记者推销产品时,还特别提到新标签。她说,这是经过安全检测合格的服装,穿上安全健康。但是,记者在阜成门华联SALE等名牌柜台并没有看到这样的安全标签。导购员不解地告诉记者,SALE是世界名牌,绝对安全。记者还发现,上海某合资服饰公司的货架上,新品都贴上新标签,而打折产品并没有新标签,导购员解释说,这种产品是处理降价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执行好该《规范》,很多商场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清场退货,但还是有很多积压品。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过渡一年”的目的,是希望企业在一年内将2005年以前生产的产品销售完,而一些企业错误理解规定或心存侥幸,2005年期间仍然继续生产不符合新规范的产品,因此造成目前个别产品积压。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担忧,那些积压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服装很可能流进批发市场或地摊。专家的担忧在很多小服装店和批发市场得到了证实,记者在北京阜成门万通新世界商城没有发现一件标有《规范》的标签。一些服装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并不知道新《规范》的执行,他们的服装大多是从一些服装企业直接批发出来的。

  据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2005年《规范》实施以来,很多企业重视《规范》,一些企业开始把自己的产品送到检验机构接受检验,尤其是今年以来,每天送检的络绎不绝,企业的积极性很高。江苏欧宝公司针纺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说,很多服装大企业完全可以达到《规范》中要求的技术指标,《规范》的推出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安全负责,也顺应了目前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在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记者看到很多已经检测完成的产品报告和样品。专家表示,绝大多数正规大企业的产品是合格的。

  专家提醒纺织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没有检测报告、不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产品,绝对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企业、商场都应该高度重视《规范》。出口企业和服装企业更要加强对产品的检验检测,在签订进料合同时,应在质量条款中注明面料质量须符合新《规范》和进口国的标准,以规避外贸风险。而商家在进货时,别忘了向企业索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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