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李力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地下室水泵运转发出的超标噪声让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李先生夫妇夜不能寐。为此,他们将该小区的开发商告上法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给付李先生夫
妇10万元精神抚慰金。通过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强制执行,李先生近日从法院拿回了这笔北京市目前因水泵噪声扰民数额最高的精神抚慰金。
自2002年5月,李先生夫妇居住的房屋内开始有地下室水泵运转发出的噪声,使其无法正常休息和生活,经多次向开发商和小区物业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04年9月10日,李先生委托了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住房噪声进行测量,监测结果显示主卧室噪声最大,超过国家标准10多个分贝。李先生认为,长期的噪声振动及干扰,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和孩子的正常学习,危害了一家人的身心健康。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采取根本措施,彻底消除住房内噪声污染,同时提出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对李先生的噪声污染侵权行为成立,有责任切实改善原告的住宅声环境质量,保障该楼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长期噪声超标的住宅生活环境严重干扰和影响了原告一家的正常生活,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亦应作出相应赔偿,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李先生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判决后,被告公司一直拒绝履行义务。近日,终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将10万元赔偿金交到了李先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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