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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称警察枪支应按照规定使用 不要过度限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10:30 中国消费网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昨日在公安部举行的“通报2005年中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情况”发布会上表示,警察枪支应按照规定使用但也不要过度限制。

  公安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据介绍,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包括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有19人被批准为烈士),平均每天牺牲1.1人,因公负伤4134人,其中重伤872人,轻伤326
2人,平均每天负伤11.3人。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表示,警力严重不足造成工作任务繁重是民警因公伤亡的主要原因,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但全国各地均有过度限制枪支使用的情况,使得在某些危险的时候民警很被动。

  他说,公安部已经注意到了这个现象,近期将派检查组到各地纠正过度限制枪支使用的情况,“一些地方因为害怕误伤群众造成不良影响而对枪支的使用限制极其严格,比如将枪支全都收到分局。”樊京玉说,枪支应该按照法律和规定使用,但走另一个极端而过度限制也是不可取的。

  伤亡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民警

  樊京玉说,在各类伤亡中,因执法执勤、抢险救灾、积劳成疾牺牲的民警有370人,占牺牲总人数的89.4%,负伤2909人,占负伤总人数的70.4%。而因公伤亡的民警中,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警种,如派出所民警、交通民警和刑事警察等,且中青年民警较多,除了因抓捕犯罪嫌疑人造成的较大伤亡外,积劳成疾情况也比较突出。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1990年至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一共因公牺牲民警6819人,负伤120783人,平均每一天20.7人,特别是1995年以来,每年因公牺牲民警始终在400人以上。

  警力不足为主要原因

  樊京玉表示,警力严重不足造成工作任务繁重是民警因公伤亡的主要原因。

  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中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与警力严重不足相对应的是民警工作任务的繁重。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464.8万件,查处治安案件629.6万起,发生交通事故45万起;全国110接警总量超过1.2亿次,平均每3.5秒接警一次,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633万次,抓获犯罪嫌疑人86.4万人,救助危难群众312万人。

  樊京玉说,繁忙的工作使民警不得不连续作战,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无规律的生活节奏,使广大民警的体力严重透支,绝大多数民警处于亚健康状态。

  英烈各类抚恤金额有可能达一百万

  据樊京玉介绍,按照现有的抚恤办法,牺牲民警的正常抚恤金约七八万元左右,另有因公牺牲的特别抚恤金10万元人民币、被评为烈士则为20万元人民币。此外,公安部英烈基金会也会对牺牲民警的家属给予一定的补助,再加上各地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牺牲民警的抚恤问题,在国家规定之外会有一些其他的办法如办理商业保险等,还有社会的赞助。樊京玉表示,各类抚恤金额加起来,一些地区的英烈家属拿到一百万元人民币是有可能的。

  相关新闻:协勤辅助人员禁穿制式警服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为依法从严治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部昨日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公安机关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执法力量,处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要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建设,在舍小家、顾大家、勤奋工作的同时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意见指出要健全理顺组织机构,规范机构编制。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所队实有警力原则上要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所队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由公安机关提名呈报;担任所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并经省级或地级公安机关任职培训合格。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执法执勤的工作流程,形成科学严密的程序规定。落实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求助、咨询首接责任制度,统一规范工作用语。落实所队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完善考评标准,对不达标的所队,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等重大执法过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所队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对其予以免职。

  意见强调,要严格内部监督,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地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

  意见同时指出,选拔配备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和各警种支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在基层所队任职的经历。指导工作时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得随意借调所队民警和调用财物装备,不得随意向所队索要文字材料,不得增加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规定、批准以外的统计报表,不得向所队下达抓人、罚款和收费指标,切实减轻所队负担。

  (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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