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凡购买恒昌翡翠,一年以后加价5%—10%回购(无损无佩戴)。例如购买1万元的翡翠饰品,第二年可按10500—11000元回购。”北京恒昌珠宝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的网站登出这则诱人的公告。此活动运行近3个月,吸引了不少消费者。2005年12月17日,京城某报以《恒昌珠宝买货不拿货 商场当“银行”》为题报道了此活动。
该报道说,连日在恒昌公司买货不拿货、把商场当“银行”的奇特消费现象不断发
生。有的买了几十万元的货不拿走,只开个证明就存放到商家。报道提到,恒昌公司负责人出示了70多张发票,说已经存放了260万元的货品,最大一宗是一件价值34万元的翡翠观音。
一年后加价5%-10%回购令人心动,一些消费者也不免担忧,1万元1年后变1.1万元,这样的好事可信吗?这种投资风险有多大?会不会涉嫌非法集资?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商家:存放的翡翠饰品可再出售
2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内的恒昌公司总部,该公司共3间房,其中一间是20多平方米的销售店,店内展柜里摆放着各种价位的翡翠饰品,低的标价几百元,高的标价七八十万元。在该店的墙壁上写有“恒昌珠宝——京城翡翠第一家”几个字。
当记者以买家身份向售货员询问时,售货员先询问记者是想买珠宝还是对回购活动感兴趣,记者坦言,对回购感兴趣。售货员随后取来一份合同,告诉记者,如果想参加回购活动需要签一份公司制定的协议书。
记者发现,该协议书中的甲方不是恒昌公司,而是北京玉恒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记者看到,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乙方(消费者——记者注)购买甲方(北京玉恒兴业商贸有限公司——记者注)翡翠饰品。经双方协商后,商品存放在甲方。自购买日一年以后,由甲方在购买价基础上加价10%回收此商品。一年后乙方(本人)凭此协议书及身份证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如中途此协议书丢失或其他人为不可抗拒原因,甲方均不受理。
这位售货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为参加回购活动而购买翡翠饰品,可以自己存放,但前提是不能佩戴也不能损坏;如果担心一年后饰品有问题不能被公司回购,可将其存放在公司内,但必须签这份协议书。
记者对协议书中的甲方公司称谓提出疑问,售货员告诉记者,恒昌公司是北京玉恒兴业商贸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并称公司经营规模很大,资金雄厚,在京城有20多家专柜,购买翡翠一定可以升值,10%的回报不会有问题。记者提出希望与公司负责人洽谈一下,售货员表示她与负责这项业务的公司经理联系好后,再通知记者。
2月20日下午,记者以买家身份再次来到恒昌公司总部,见到了该公司主管这项业务的张经理。
张经理介绍说,购买1万元以上的翡翠饰品,一年后在购买价基础上加价10%回收,购买1万元以下的按5%回收。消费者参与“回收”购买翡翠饰品,公司不开具发票,只提供收据。
张经理说,消费者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所购饰品存放在公司内,如果有其他消费者看中了这些饰品,公司可以再次出售。记者对此提出疑问,张经理解释说:“商品存放在公司里,如何存放、处理由公司决定,一年后,你只要来领钱就可以了。”记者提出所购饰品能否存放在第三方比如有公信力的银行,能否修改一下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能否提供发票等问题,均被拒绝。
专家:“加价回购”存在风险
2月20日上午,记者亮明身份电话联系恒昌公司主管这项业务的张经理,并希望采访公司负责人。
张经理告诉记者,公司老总出差在外,联系不便。他认为,公司开展“加价回购”活动是一种促销手段,以证明购买翡翠饰品会升值,借此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并非是在非法集资。
记者就恒昌公司“加价回购”行为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消费者参加“加价回购”是否有风险等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者购买翡翠饰品后,不能佩戴使用,如果存放在商家,商家还可以再次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翡翠饰品已不具备商品的属性,“加价回购”也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他认为“加价回购”存在风险。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法副教授曾筱清同意这种观点,他对本报记者说,保证年收益率10%,这种宣称能获得固定回报的“加价回购”已涉嫌非法集资。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告诉记者,恒昌公司这种“加价回购”行为涉嫌变相集资,并且商家制定的合同存在一些疑点,有些条款很粗糙,暗藏风险,另外,商家没有权利对消费者存放的翡翠进行再次销售。邱宝昌还质疑说,谁能保证商家在一年后主动履行合同?谁又能保证恒昌公司的资金运作不出问题?如果这些疑问得不到肯定的答复,消费者将冒很大风险,甚至有可能血本无归。
据记者了解,对恒昌公司“加价回收”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在关注。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消协已对恒昌公司“加价回购”进行过研讨,认为这种促销方式不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对消费者来说,存在很大风险。中消协将继续关注此事,必要时将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