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改革征地制度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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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8:44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表示,要解决征用农民土地引发的矛盾,最终要提出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改革。 同时,他强调,新农村建设的整个方案设计中,未涉及到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的问题。至于征地制度如何改革,他称,还在进一步研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前日出炉后,昨日,陈锡文受邀赴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 有记者提出,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失地农民的补偿。 陈锡文透露,现在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每年征用土地将近20万公顷。他直言,征用农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确实是当前某些地方不稳定的因素。 他指出,征地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几个矛盾:一是耕地的减少和确保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二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问题;三是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三个矛盾,他称,第一是提高对农民失地的补偿标准,第二是强调对失地农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第三是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城镇的社保体系。他强调,农民征地问题的解决最终要提出来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他称征地制度改革影响重大,他预测“改革只能是渐进的”。 陈锡文强调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许买卖,至于征地制度如何改革,目前还在进行研究中。他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