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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家促销受规范 禁虚构原价进行打折让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9:30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2月22日电 (周永强、王昭玮) 西安市商贸局21日透露, 西安市已制定《西安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今后西安市所有商业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必须受规范制约,不能以虚构原价方式进行打折让利。

  规范规定,零售商在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时,必须将详细促销规则在促销活动场所明显位置或公共媒体上进行告示,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促销活动期间,不得随意
变更或中止已向公众告示的促销活动规则、时间、范围等内容。不能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向消费者做出任意解释,对于促销规则中的限制性条款,零售商提前以明确的方式使消费者知晓。

  零售商要在促销活动期间保证商品的充足供应,如实记录并妥善保存促销活动前10日内的销售价格或核定价格的完整信息资料,依法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核查。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打折让利、购物返券等形式的促销活动。打折、返券价值应控制在“满300送180”或“满300减120”的幅度范围之内,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推算。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的,不得标称“全场”范围的促销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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