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三措施整治违法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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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0:07 中国消费网 | |||||||||
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关于《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决定2006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对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整治措施,《通知》提出3项整治措施: 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加大惩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打压违法广告反弹势头,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各地对本地区重点媒体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医疗广告的苗头和重点区域,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警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医疗广告。 强化标本兼治措施,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各地要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要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同时积极协助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工商机关对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要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出广告市场;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体系,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督促媒体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此类栏(节)目,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 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防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长效机制。惩治违法与树立诚信并举,各地在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同时,要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介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同时表彰一批遵守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及广告审查员,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继续落实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通知》指出,这次整治的目标是,通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基本消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使集中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过渡到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为广告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创造条件。(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