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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搏器断电 老人“伤”心告医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9:59 中国消费网

  六旬翁两次手术更换起搏器,向医院及厂商等索赔30万

  因为体内的心脏起搏器两次电池耗尽,65岁的杨老先生无奈多做了两次手术。为此,杨老先生起诉至法院,向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以及起搏器的销售商圣犹达医疗用品(香港)有限公司、生产者美国圣犹达医疗用品公司索赔30余万。昨日,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杨老先生的代理律师介绍,1998年12月29日,杨老先生在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安装了美国圣犹达公司生产、担保年限为8年的2902型心脏起搏器。一年后,因为心悸、胸闷,杨老先生来到阜外医院检查,被确定为起搏器电池耗尽,于是他再次手术,安装了同型号的心脏起搏器。

  2004年2月12日,经

医院检查,杨老先生第二次安装的起搏器电池也耗尽了。随后,杨老先生在阜外医院进行了第三次手术。

  杨老先生认为,几次手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及美国圣犹达公司、圣犹达(香港)公司均应对此承担责任。

  阜外医院的代理人认为,医院没有强迫杨老先生使用圣犹达公司的起搏器。而且安装时,医院并不知道起搏器的电池会提前耗尽。医院是在杨老先生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做的手术,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销售商圣犹达(香港)公司的代理人称,患者几年更换一次起搏器很正常,杨老先生第二次更换起搏器也是正常更换,对身体应该没有什么影响。他还指出杨老先生隐瞒了重要事实,该代理人说,圣犹达公司在第一次电池耗尽时,就赔偿了6万元。

  昨日,美国圣犹达医疗用品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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