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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搭错线为邻居付3年电费 电力公司称不负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08:2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顾文剑 李雪

  收到一月份的电费单,让家住平型关路申地苑的徐先生很是纳闷:一家人回老家安庆住了半个月,怎么电费反而还比平常多了近30元呢?一查才知道,电表搭错钱,自己近3年来,一直在为邻居所用的电交费。昨日下午,早报记者赶到徐先生的住所,“一排4个电表,最右边那个才是我家的,而两年半来,我一直按照最左边的电表显示的度数交电费。”徐先
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徐先生于2003年7月拿到位于平型关路68弄的申地苑4幢1204的房子,入住后一直按照自家电表的读数交纳相关费用。

  对电费单有疑问后,上周日,徐先生先找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打开平时紧锁的配电室房门。经检测,电表运转正常,周边线路也没有漏电现象。

  “但工作人员关闭电表闸门,我家仍然通电,”徐先生回忆说,“半小时后,隔壁1201室的邻居找上门来,问好端端的怎么断电了,时近中午却没法做饭。”

  双方再查发现,各自拉下自家电表的闸门,停电的却是对方。

  于是,两户人家致电上海市沪北华灵供电公司。电力公司原始登记记录上,1201和1204两室户主名称均正确,但缴费号和收费情况却相互倒置。

  “这意味着我们每月按单子缴费,但都是邻居家的电费。”徐先生告诉记者。

  截至事发,电表上显示徐先生所住的1204室用电度数为3748度,而1201室则为2500余度。徐先生计算,自己入住不到3年,但多支付出约600元的电费。

  电力公司:不是自己责任

  早报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上海市北供电分公司,该公司抢修中心的一位唐先生表示,从居民家里出来的出线属物业公司业务范畴,而工房外的进线才由供电局负责,“造成错误的原因要么是电表上的门牌号写错,要么是出线上的门牌标错致施工错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找

开发商当初委托安装电线的施工队了。”唐先生表示,“这八成不是我们供电部门的责任。”

  而小区物业表示,当初该楼盘的开发商已经向电力公司缴纳相关费用,由后者进行线网的铺设,而验收也是由电力部门来操作,自己则是一点责任也没有。

  双方尚未达成协议

  据了解,闻晓此事的沪北华灵供电公司也于上周派遣了维修工人上门查看。“对方称要将两个电表予以调换,我当场就拒绝了,因为事情还没协调解决,怕到时候对方不承认。”徐先生解释说。

  昨日上午,电力公司再次前来协调,住在1201室的邻居认为电力部门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一口怪罪开发商,缺少诚意,致使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发生困难。双方分歧过大,最终不欢而散。

  对此,徐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解决问题,“自己因为多交纳了电费,眼下不再向电力公司付费,等对方电表的总度数和自己等同了再说。”按照徐先生的说法,这一建议在和前来调解的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交涉后,后者则作出了口头答应。

  电力公司方面的唐先生表示,这件事要解决也很简单,两户人家按照各自的用电清算账款,多用的偿还多支付的,然后把居民的出线调整一下就可以了,但如果居民拒绝调整,则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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