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电话遭雷击 死者家属告网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3:59 中国消费网 | |||||||||
延庆县康庄镇一村民在接电话时遭雷击身亡,家属认为,网通公司在装置电话及架空电线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将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余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现场还原:雷声响起惨叫昏倒
死者张维安的女婿回忆,2005年5月30日晚上8时30分左右,自己和岳父、岳母等5人正在家中吃饭,此时屋外下着小雨。这时家中电话响起,岳父起身接电话,在通话的过程中,一声巨大的雷声响起,岳父惨叫一声后倒在地上,家中的电灯同时熄灭。 当死者女婿扶起张维安时,发现岳父已经昏迷,不能言语,心跳微弱。 当晚9点多将其送到延庆医院时,张维安的心脏已基本停止了跳动。医生抢救了两个小时后,宣布抢救无效。 死者家属:避雷装置存在问题 据了解,当晚发生雷击事故后,该村的电灯曾一度全部熄灭。张维安家属的代理律师拿出一组统计数据称,当晚全村共损坏电脑1台、电视机21台、电话5部。 律师表示,死者家中的电话是北京市通信公司安装的,从外部接入死者家中的电话线并未安装避雷装置。律师同时认为,虽然村头架空电话装置的电线杆上装有避雷针,但其规格和安装并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 通信公司:自然伤害属不可抗力 北京通信公司的代理人否认了张维安的死与公司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该代理人表示,具有不可抗力的雷电伤人属于自然灾害,是无法克服避免的。该代理人称,公司对电线杆的防雷设计标准适用的是行业设计规范,并不适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此外,按照要求,村民家中的电话线是无需再安装避雷装置的。 此案昨日并未宣判。(编辑:王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