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43亿现金收购四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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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14:53 中国消费网 | |||||||||
正如市场猜测的那样,中石化回购旗下四家公司方案终于在昨天正式亮相,而结果几乎了无悬念。昨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其收购旗下四公司的议案。昨天,中石化发布公告宣布,以现金要约方式收购齐鲁石化(600002)、扬子石化(000866)、中原油气(000956)、石油大明(000406)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目标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143亿现金收购溢价最高达26.2% 根据中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流通股的价格分别为10.18元/股、13.95元/股、12.12元/股、10.30元/股。如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流通股部分的现金对价总计143亿元。 此前,市场曾估计中石化此次收购溢价约超过10%,但与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比,收购四公司分别溢价24.4%、26.2%、13.2%、16.9%,比前一个月平均收盘价分别溢价18%、19.3%、19.1%、19.4%,比前一年最高收盘价分别溢价12.6%、10%、11.7%、14.1%。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若证监会在公告后15个自然日内无异议,中石化将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本次收购法律文件,要约期于公告当日正式开始,直至公告后第30个自然日结束。自《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30天内,相关目标公司若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下市条件(齐鲁石化、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的流通股股东不超过总股本10%,石油大明的流通股股东不超过总股本的25%),则收购要约生效。要约条件生效后,中石化将促使目标公司立即申请终止流通股股票的上市交易,并将履行其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预计全部工作将于2006年4月完成。 此次预定收购股份为四家公司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预定收购四家公司股份数分别为齐鲁石化流通股3.5亿股,占齐鲁石化总股本的17.95%;扬子石化流通股3.5亿股,占扬子石化总股本的15.02%;中原油气流通股2.5亿股,占中原油气总股本的29.15%;石油大明流通股265828392股和非流通股2332800股,占石油大明总股本的73.67%。 ■143亿资金不影响年度盈利 收购四家公司的143亿现金究竟从何而来?是否会对中石化今年盈利造成影响?中石化财务总监张家仁表示,此次收购现金早在今年的年度资金预算中做了安排,属正常的年度资金统筹。无论是公司债务还是资产负债率均表现稳健。 按照2005年预测数据计算,本次收购估值水平对中石化的股东而言基本合理,收购后每股盈利略有增加;同时本次交易将对中石化盈利能力产生正面影响,从长期来看,整合后的协同效果也将增加中石化的股东价值。 针对中石化何时进行股改的疑问,中石化财务总监张家仁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还无股改计划。 但此次现金收购四家公司也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目前中石化面临如何消除控股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问题,而中石化此后还会陆续整合旗下公司,但目前暂无计划。(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