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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耐克向假耐克讨2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5:29 新闻晚报

  庭审纪实:网上“百元耐克”生意红火

  晚报讯 26岁的足球运动员庄某在易趣网上开了一家“世纪鞋王”小店,但他的货物都是从“特殊”途径来的假名牌运动鞋,虽然一双耐克鞋不过100元左右,可是因为惹了耐克国际公司,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对这名年轻人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商标等损失20万元。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庄某从2004年9月起,从林秀国、祁金森两供货人处购买了假耐克、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的名牌运动鞋共计1069双,价值9万余元。庄某在易趣网上开了家小店,将这些名牌鞋对外标低价销售。

  庄某买进鞋的价格在85元到90元之间,他在网上一般加价10元到15元进行销售。一百元左右就能买到新款的名牌鞋,如此低廉的价格让很多浏览网站的年轻人来电联系。庄某的网上小店生意越做越红火。

  去年,黄浦区检察院查明,林秀国、祁金森于前年3月至去年1月,先后从

福建购进假冒“
阿迪达斯
”、“耐克”名牌运动鞋3.3万余双运至本市销售。之后,将假鞋分别销售给庄某等人,金额达人民币305万余元。庄某等明知是假冒的运动鞋,仍予以收购并通过网上、网下交易的方式出售。后庄某等5名涉案人员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
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昨天案件审理时,庄某仍在缓刑期间。他的代理律师对庄某的售假行为表示确认,但指出庄某一共售出的假耐克运动鞋每双按加价15元赢利,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就在1万6千元左右,并非耐克公司所称的非法获利6万元,也不同意支付包括调查费在内的20万元赔偿的诉请。

  昨天,耐克公司的代理律师与庄某最终达成了调解,但耐克公司代理人表示,该公司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对市场上其它网络小店假货侵权的行为随时可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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