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在中国内地生效 并适用香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8:30 中国消费网

  中新社香港二月十四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十四日提供的消息称,中央人民政府已完成《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批准程序,自二月十二日起在内地生效,并适用于香港。

  据悉,公约提供了综合的措施和规则供成员引用,以加强打击贪污的规管机制;并要求在公营部门及私营机构设立预防及贪污刑事化的措施。公约也提出基本原则及架构,加强各国之间的反贪污合作。

  中央人民政府在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咨询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

  香港政制事务局十四日表示,特区政府一向对反贪污工作不遗余力,并高度重视反贪污领域的国际合作。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后,其大部分条文即可透过现有法例及行政措施予以实施。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采取所有必须的改进措施,以全面实施公约的要求。

  (编辑:谭捷)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