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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20年替消费者讨回1.6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7:1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肖蓓

  1986年2月15日,上海市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今天,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走过了20年的风雨历程。

  据统计,20年来,全市消费者维权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9万余件,接受来电、来
信、来访投诉咨询266.1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727.9万余元,解决率达94%。

  消保委20年大事记

  1986年2月15日,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成立。

  1988年3月15日,嵩山路南市体育馆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活动。这也是市消协历史上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服务活动。

  1988年9月6日,黄浦区消协成立,其成为本市第一个区级消费者协会。1990年9月22日,各区、县都相继成立了消费者协会。

  1988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这是上海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1998年10月10日,“88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正式开通,成为本市第一条专用的消费者投诉热线。1999年10月起,改为“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2002年1月28日,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第1号《消费警示》。至今发布消费警示52条,消费提示89条。

  2004年2月28日,市政府对市消协进行改制,成立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市消保委为市政府领导下的法定的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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