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凯 报道 近日,本报热线不断接到市民投诉称,春节期间,不少火锅店又开始违规收取消毒餐具费。记者调查发现,市内近一半的火锅店仍在违规收取消毒碗筷使用费。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餐具消毒费应包括在经营成本中,决不能再向消费者转嫁。
记者调查
消毒碗筷收费禁令成空文
在西关十字“川味王”火锅店,一位前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川味王”规定,使用他们的消毒餐具每副须交纳1元的消毒费。在甘南路“老街”火锅店,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要给消毒碗公司交费,所以每副消毒碗筷向顾客收取1元的使用费。”当记者问是否知道兰州市物价局已经明文规定消毒碗筷不得再向顾客收费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我们也没有收费,但近日附近的火锅店都在收费,我们也开始收费。”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前日,一位物价局工作人员到他们火锅店就餐时,也交纳了消毒碗费。在位于正宁路的“傣妹火锅店”收银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餐厅消毒碗筷每副要收取1元钱。
在正宁路的点点红火锅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火锅店自行对餐具进行消毒处理,不向顾客收费。但正在就餐的一女士向记者介绍说,该火锅店打包装的消毒餐具每副收1元钱,只是顾客选用没有包装的餐具时才不另收费。昨日在记者调查的10家火锅店中,有4家火锅店在消毒碗收费上都采用两种办法。
权威表态
餐具消毒费不能向消费者转嫁
兰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表示,餐饮企业给顾客提供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在餐饮经营中,餐具消毒费应该包括在经营成本当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转嫁。记者了解到,兰州市物价局已经明文规定,无论是自行清洁消毒或者委托消毒公司清洁消毒的餐饮企业,均不得再向消费者直接(或单独)收取清洁消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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