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部分政府机关出现节后旷工现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4:09 中国消费网 | |||||||||
2月6日是春节长假之后的第二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均应开始正常上班,可记者走访广州市各区探得消息,虽然多数的机关部门已恢复正常工作,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区及区内对外服务窗口不开工,让急于办事的市民吃了闭门羹。就此,广州市市长专线电话答复: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上班时间办公,为民服务,没有任何理由推迟上班时间。也有专家认为此做法实际上是拿了纳税人的钱而不干活的行为,属于集体旷工。
■海珠区:初九上班算“值班” 初九来上班,却还是按“值班”算!前天已是节后第二个工作日,但不少政府服务部门还没有进入工作状态。记者走访了广州市海珠区的主要政府服务点及一些街道办事处,发现除公安办证中心已准时初八上班方便了群众外,大部分都初十才正式办公。 ■越秀区:内部规定初九上班 记者了解到,越秀区除公安、城管、税务、婚姻登记等一些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在年初八正常上班之外,一些部门据称按内部规定大年初九才正式上班。 ■天河区:机关单位初十上班 记者还从天河区了解到,除部分单位的窗口部门和公安、城管等值班人员外,一些机关单位直到初十才开始上班。 声音 ■信访局局长黄周海:国家机关公务员没理由不上班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到广州“12345”市长热线,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局长黄周海表示:作为国家公务员、国家机关必须坚决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上班时间上班,为市民提供服务,没有任何理由不上班。 对于一些在假期内要进行值班的部门,长假后可能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调配工作,以确保不影响市民办事为原则,向市民提供周到的服务。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李从东教授:违反行政纪律上级部门要管 春节放假之前,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就已经分别发布公告,明确了春节期间的假日安排。节后第二天还没按规定上班办公,李从东说,这种情况还不多见。他表示,某些部门的这种做法,其实是拿了纳税人的钱而擅自不干活,可视作旷工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行政纪律。他认为,针对这个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部门应该过问,查证属实的,应采取必要的行动立即予以纠正。■供稿/《信息时报》(编辑:王彦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