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泡 责任难定维修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1:05 中国消费网 | |||||||||
楼上漏水楼下被泡,但由于责任问题维修难以进行,导致整楼供暖受到影响。面对这样的问题,业主困惑,物业也为难。在昨天本报报道了发生在北京西二旗智学园5号楼的这一情况后,记者昨天在该小区进一步了解到,目前5号楼13至24层住户卫生间仍旧停暖。 东居物业公司当日值班人员冯女士解释说,要维修必须更换22层和21层同房号住户卫生间之间的一段暖气管,但21层的住户表示家中地板被楼上滴下的水泡了,要求物业公司
“21层的这位住户提出的赔偿要求我们不便接受,暖气管漏水责任在谁谁赔偿,赔偿多少,需要专门机构检测后确定,不能说肯定就是物业的责任,物业不能签这个协议”。冯女士称,前日中午起,小区供暖基本恢复,但由于21层的住户不同意物业更换漏水管道,因此13至24层一些住户家中的卫生间只能停暖。 21层的这位住户告诉记者,他的确要求物业签一份证明,证实确有此事,并希望物业公司能免其半年物业费。如果日后地板出现问题,铺地板花了3万元钱,希望物业公司能照价赔偿;如果没什么问题,他也不会追究物业的责任。“就这样,物业也不愿盖章,我当然不能让他们修暖气管,修好了万一日后家里地板因此出现问题,我找谁赔偿?”对这个问题,该住户也表示非常困惑。 北京市小区办发言人王颖表示,暖气管跑水原因复杂,工程质量不好、装修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都可能导致暖气管破裂。应该先维修,至于事后赔偿,21层的住户可咨询相关律师,并找权威机构进行原因鉴定,谁的责任找谁赔偿。(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