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升至67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0:12 中国消费网

  2006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590元调整为670元,涨幅达13.5%。调整后的最新标准将从4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6日在此间召开的天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200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天津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和蓟县将由现行每月570元调整为650元,增长14%。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5.6元调整为6.4元,增长14.3%。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介绍说,天津市预计2005年月社会平均工资为1730元,同比增长了16.6%,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也应相应调整。此外,2006年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下限将由880元调整为98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也由139.2元提高到155元,每月增加15.8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增加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编辑:盛秀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