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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出台《听证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10:26 中国消费网

  昨天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从2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听证规则》)将正式实施。今后遇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立法和行政决策等问题可以通过听证制度达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在《听证规则》中听证内容被分成了两大类,一是依申请听证,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这两项均由依法享有要求听证权利的当事人(行政许可还包括利害关系人
)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申请举行听证;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中,要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调查研究从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依据。

  记者还了解到,除依法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听证应当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并允许记者进行报道,而且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必须公开。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听证的记录作为立法、决策的重要依据。承办部门还应当根据听证记录提出听证意见,对听证会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对没有采纳的,应当阐述理由。(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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