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 张玉宝
小杨(化名)和小清(化名)都是大行宫一家超市的员工,本月18日由于工作原因超市安排本该值班的小杨跟小清换班,让小杨参加这天超市举行的员工聚餐,而聚餐人员的名单没有及时更改,还是写着小清,聚餐抽奖中小清的名字被抽中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争吵也就由此开始,双方都认为这台洗衣机该归自己所有。
由于小杨在上班,他的父亲代替他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他说这次聚餐是超市安排的,因为每次要留一部分人继续营业,超市共安排了两次聚餐,分别在本月17日和18日。小杨本来被安排在17日参加聚餐,由于工作原因他们的班组长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安排他跟本来要18日参加聚餐的小清换了班。但是在聚餐人员安排的名单上没有修改过来。17日小清参加了单位聚餐,18日小杨参加聚餐抽奖时小清的名字被抽中了头奖,奖品为一台价值800元左右的全自动洗衣机。
由于这家超市开业时间不长,领导对员工不太熟悉,认为小杨就是小清,于是让他喊家人来把洗衣机拖回家。就在这时有知情的同事认为既然是小清的名字中的奖,奖品也该归小清,遂打电话通知了小清。都赶来拖洗衣机的双方在聚餐现场发生了矛盾,谁都不肯让步,后来只好拨打110让警方来处理此事。最后,警方跟超市方面共同决定暂时把作为奖品的洗衣机封存,等问题有了合理的解决方法后再分配。
小杨的父亲说他们全家都认为这台洗衣机该归自己所有,因为儿子是代替小清参加聚会的,小清的权利在前一天替小杨参加聚会时已经行使了。虽然抽中的名字写的是小清,那是因为超市方面没有及时修改调班后的安排造成的。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超市方面参与处理的倪经理。倪经理基本证实了小杨父亲的说法。目前,洗衣机还被存放在超市的人事部门。同时倪经理告诉记者,当晚设定的抽奖范围是当晚参加聚餐的人员,而不是超市所有人员。
倪经理告诉记者,小清的意见跟小杨一样,也是认为这台洗衣机该归自己所有,虽然小杨经超市安排代替自己参加聚餐,但是不能代替并使用自己的名字,自己名字抽得的奖品当然该归自己所有。
江苏南京金三联律师事务所的袁小勇律师认为,换班是当事双方都同意的行为,这也就代表在当时双方不仅同意了换班,也换掉了参加聚餐和由此带来的抽奖的机会,加上当晚的抽奖有个特定范围,他认为从这些因素来说这台洗衣机应该归小杨所有;同时,超市方面没有义务为此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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