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配套细则在千呼万唤中终于露出真容。包含16条优惠政策的“金融新政”19日在京出台,日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五家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昨天,北京金融街商会专门为此召开了说明会。2月10日起,北京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将专门开设方便金融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窗口。
这16条政策是以“实施细则”的方式出台的。去年2月,北京发布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为北京发展金融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且优惠程度不亚于深圳和上海,但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
此后近一年内,在北京市政府的安排下,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地税局和人事局以及西城区金融产业办公室共同制订了《意见》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记者了解到,细则对北京现有和新进入的金融企业在税收、购房或租房补贴、人才引进及职工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例如,在金融街等北京金融功能区设立金融创新发展基地,进入该基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初创阶段可申请周转办公用房,三年内免交租金;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等。
北京是全国的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和信息中心,控制着全国90%的信贷资金和65%的保险资金,超过80%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总部和研发中心也都聚集于此。(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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