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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提醒:预订年夜饭 莫忘签约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8:32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月19日专电 (记者 李永文) 新春佳节临近,不少宾馆、酒店纷纷推出各具特色的年夜饭,并陆续接受消费者预订。重庆市消委近日提醒,消费者预定年夜饭一定要记着签写书面约定,以免发生消费纠纷后无法有效维权。

  据介绍,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如果考虑不周,也会存在一些消费纠纷隐患,影响过年的大好心情。近年来重庆市关于年夜饭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如有的酒店因为订餐顾客较多,
临时把订餐价格低的顾客“踢”出去,拒绝提供服务;有的饭店私自调换菜品,不按照约定的饭菜上桌等。

  为此,重庆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定年夜饭时,一定要增强

维权意识,看清菜单,了解菜品规格、重量、价格以及有无服务费、包房费等。同时,无论经营者怎样口头承诺,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前都应与经营者签写书面约定,内容包括订餐桌数、金额、酒席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菜品质量、酒水的提供及结算方式等,并标明违约责任。已经预订好年夜饭的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定单和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作为消费者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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