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25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开通“驾照到期,提前告知”服务,邮寄《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告知书》。凡驾照有效期超过11个月、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1个月内没有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者,都将收到交管局邮寄的告知书,提醒当事人尽快办理手续。
两种告知书寄给“忘本”司机
据介绍,本次开通的告知服务内容为,“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即将到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告知书》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书》。服务方式与已运行近半年的“非现场处罚书面告知”相同,通过信函局寄信。
据了解,两份告知书的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档案编号、驾照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超过一年的日期,同时提示当事人应当在哪个日期前办理哪些手续以及后果:逾期不办,驾照将被注销。
每年都有一批驾照被注销
据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介绍,每年交管局都要注销一批驾照。其中多数被注销者都是因为逾期未办理换证手续,或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一年内,没有提交身体证明。不少司机一直忽略驾照上已标注的有效期限,直到驾照被注销、需要重新申请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第一批新告知书下周开寄
洪宝宽说,本月25日,交管局将寄出第一批《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告知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书》,现具体数量正在统计中。今后每月,市交管局都会寄出这两种告知书。
按照规定,驾照有效期超过一年,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照都将被注销。如持过期驾照驾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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