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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行李内贵重物品丢失 国航称按物品重量理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7: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大治) 徐女士乘坐国航航班从香港到北京,取行李时发现价值约3000多元的物品丢失,与此同时,另一旅客从自己行李中拣出了该物品的包装盒。国航称香港行李托运非国航人员,无法监管,最多只能按损失物品重量理赔。

  1月5日,徐女士从香港搭乘国航CA116航班到京,领取行李时发现刚买的LV手机包和项链等物品不翼而飞。“手机包和项链共值3000多港币吧。”她立刻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个情
况。

  同一航班的刘先生也发现自己的密码箱被人动过。“拉链头所处位置已完全变了方向。”令他疑惑的是,虽然箱子买来后没有改过初始密码,但数字排序已经被他打乱了,不是说开就能开的。检查物品时他从箱内拣出了一只空盒子,正是徐女士的,不过东西已经没了。在工作人员建议下,刘先生与徐女士一起报警。

  徐女士说,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里,经过几番交涉对方终于答应按一公斤20美元标准赔偿。徐女士表示,这样的赔偿方式属于

霸王条款,无法让她满意。

  国航外宣的罗先生认为,徐女士本人也应对此事承担一定责任,“国航一向要求顾客不要在行李中放贵重物品,并且行李要打包上锁。”如果旅客认为有恶意偷盗行为存在,可以报派出所处理。徐女士说,在香港国航柜台办登机手续时工作人员没有说不能带这些物品,还主动在行李上挂了“小心易碎”的标牌。

  对于托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罗先生解释说只有北京国航柜台是公司自己的人,其他地方都是代理,比如香港机场行李托运,中间发生的事情无法掌握。他进一步称虽然国航有向代理追责权力,但仅限大宗货物,单个物品不会花力气追。据国航行李部工作人员称,除去美国航线,原则上乘客与行李分离后,行李不会再被打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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