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中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保护“旧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4:51 中国消费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保护“旧货”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的二手手机市场很不规范,消费者的权益也缺乏法律的制度保障。

  由于大多数二手手机消费者均没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消费者购买之后一旦发现质
量问题,投诉无门。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昨天则向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二手手机市场相关监管政策,也没有二手手机“三包”法规。他表示,由于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手机时不能获得正规的三包合同和收据,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对此也无计可施。

  实际上,目前绝大部分的“旧货”都未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中国旧货协会拟定中的《旧货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价格在500元以上的商品保修期不应少于3个月,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商品其保修期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但该办法尚未出台,且作为行业协会的文件,该办法也不具备强制性。

  目前旧货一般来说是不予保修的,不过,考虑到要稳住客源,部分商家也会给顾客修理,并不收修理费,但是部件费用由顾客自己承担。由于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甚至出现一些商家承诺的保修规定也成为一纸空文。(编辑:刘洋)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