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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被烫落残 告医院索赔51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4:35 中国消费网

  应先生36年前出生时,因护士疏忽造成其右侧臀部烫伤,从此落下终身残疾。当时医院和他父母签下协议,答应报销一切治疗费用。年近中年的应先生,因和医院就医疗费问题产生分歧,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51万余元。西城法院昨天已受理此案。

  据应先生的父亲介绍,1970年的时候,他爱人在复兴医院生产,由于胎位不正,生
产过程中医院使用了很多手段,最终采用剖腹产将婴儿产下。孩子生下后,医院马上安排进暖箱,但由于婴儿脑部有淤血,医院在婴儿头部放了一个冰袋,同时在臀部下垫了一个暖水袋。由于护士麻痹大意,使得婴儿右侧臀部烫伤,损伤右侧坐骨神经导致右下肢残疾。应先生的父亲说,当时复兴医院找到其他医院大夫给孩子做了手术,烫伤部位被全部切除。当时医院一次性给了他父母1000元的赔偿费用,并且和他父母签了一份协议,双方约定:凡是由于烫伤引起的疾病治疗费用由医院报销。这次应先生想做手术进行矫正治疗,医院希望一次性赔付一笔费用解决,由于具体数额问题双方存在分歧,他希望通过法院来作出裁决。

  昨天复兴

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应先生所述基本属实,医院将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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