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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走私事件:南宁海关对广西巨星展开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9:02 中国消费网

  在有关A公司向商务部提起的“密函”被媒体曝光之后,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巨星”)被媒体质疑“走私富士胶片”。

  记者日前赴南宁采访并从南宁海关获知,目前南宁海关已对广西巨星近1年的报关单展开调查。估计10天内会对广西巨星是否走私有明确答复。

  广西巨星总经理杨锦旋也在1月13日首次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并不认同“密函”中的诸多说法,这也是该公司首次对“密函”事件作出回应。

  南宁海关已展开调查

  南宁海关办公室一领导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密函”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南宁海关已经对“现场业务处”下达了调查指令。“现场业务处”平时掌管南宁所有进口企业的资料,目前他们已经将近1年以来广西巨星所有的报关单进行整理,并且挨个对于报关程序、规格等详细内容进行再次测算。

  “如果广西巨星的报关手续的确出现问题,那么我们接下来还要对于责任人进行再调查。当然也不排除广西巨星的报关手续完全合法。但目前,还要等待最后的调查结果。”该领导表示:调查起码要持续几天时间。一旦调查结果出来,会向媒体进行公开。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发改委”)也对这一事件十分谨慎。由于现在正处于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目前发改委的相关领导也无法接受相关采访。但是,如果真如广西巨星提供材料所说:其投资总额为4980万美元,那么发改委也不存在违规审批的情况。

  目前,南宁海关还未公开发表任何有关广西巨星有无偷逃税款的情况说明。

  关税计算方式有出入

  “富士胶片没有走私,之前A公司对于胶片关税计算方式有明显差错。”杨锦旋辩解说。

  在海关提供的广西巨星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编号720120051015100526)上,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为富士牌未曝光彩色胶卷135FILM100度和200度,总数为49381平方米,毛重为11155.53公斤,净重10051.53公斤,申报单税则号为37024100。

  按之前有关媒体的报道,A公司正是根据这份进口货物报关单计算得出广西巨星偷逃税款的结论。因为富士胶卷按照每平方米计税,所以A公司和广西巨星的观点分歧就集中在报关的计量方式上。

  按之前某媒体的报道:“富士胶卷每公斤5.5平方米,净重 10051.53 公斤就应该是55283平方米,而广西巨星的实际报关数为49381平方米,少报5902平方米,依照海关确定的该税则号胶卷每平方米30.7%的关税计算,广西巨星仅此一单就偷逃关税181191元。”

  针对上述计税公式,杨锦旋提出三点异议。

  首先,富士胶卷并非“每公斤5.5平方米”,而是“每公斤5平方米”。为了证明这一点,该公司工程师廖佳谊当场将一张10×10cm的富士相纸放到一个电子秤上,称上显示出这张相纸的重量为0.002kg。

  廖佳谊解释说:按照上述计算方式,类似每公斤“未曝光无齿孔宽长彩色胶卷”富士胶卷面积大约5平方米。

  其次,广西巨星称南宁海关所计算出的“净重”并不准确,他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考虑到报关商品包装的因素,科学的计算方式应该是用商品的每一件商品的全重减去111公斤(包装重量),就可得出大体的净重。然后再按照‘每公斤5平方米’计算。”

  如果按照广西巨星所提供的计算方式:毛重为11155.53公斤的富士胶卷应该缴纳49115平方米左右的税款,和他们实际报关的49381平方米富士胶卷仅有微小差距。

  高新区管委会称“密函”失实

  记者日前专赴南宁调查发现,广西巨星地处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60号生物科技孵化中心院内,公司的生产和管理都集中在一幢6层楼上,公司在院外即有明确的标志。

  为了了解该公司的背景,记者采访到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下称“高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副主任李绍华。李绍华称:“对于某些媒体所说‘高新区科技工业园找不到企业注册地址和厂房’,这个是完全失实的。在该公司开业之初,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领导以及南宁市领导都曾经到场。该公司的厂址和注册地一开始就是确定的。”

  记者通过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该公司由印尼第一现代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宁高新区投资成立,是进入南宁的第一家由东盟国家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这也是高新区对于该企业十分关注的原因之一。该项目从签约到竣工只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投产后仅6个月,该企业就实现产值6600多万元,缴纳关税2000多万元,占南宁口岸进口关税总额的50%,预计到2005年底将实现产值9000万元。

  至于广西巨星的投资总额,该公司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日期为2004年9月29日)标明:投资总额为4980万美元,该内容和该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批准日期为2004年7月23日)一致。记者了解到,该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投产。

  同时,两份材料所述广西巨星的经营范围为“未曝光彩色胶卷、未曝光彩色感应相纸的生产和销售”。按照A公司调查员的说法:“这家公司拿到批准文书,并正式投产后,很快更改了经营范围。”

  但杨锦旋并没有明确回答在投产之前广西巨星有无进行过“经营范围”的变更。他对本报记者确认:“公司从没生产过

数码相机,目前也没有准备生产数码相机。”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广西巨星投资南宁之前,自治区政府和南宁市政府的确表示过希望广西巨星投资数码相机的意向,但如果这样投资总额将超出区政府审批范围,所以,就是否引入“数码相机”生产线这一问题,去年政府相关部门和广西巨星还一直在磋商中。

  “本来广西巨星还预计追加投资,今年在南宁设立新技术开发中心,引进关联企业和项目。但是现在也不知道究竟事情的进展会怎样。”知情人士称。(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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