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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动物交易提倡集中宰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5:05 中国消费网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关键是消费者转变生活方式

  在昨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于法昌就保护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于法昌指出,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倡导消费者要转变生活方式,转变消费方式
,尽量少食用鱼翅。对宾馆、饭店等食用熊胆、穿山甲、娃娃鱼等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者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同方式的行政处罚。

  于法昌指出,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活剥动物毛皮,比如活剥狗、猫的现象。

  这种现象是出现在我们国家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有关的措施。对于动物交易市场内出现的现场宰杀动物行为,政府部门不倡导现卖现宰,而是提倡集中宰杀。

  于法昌指出,提倡集中宰杀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有利于市场的环境卫生;二是避免人和动物的直接接触,避免产生人畜共患疾病;三是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动物的福利。同时,对于在动物交易市场内进行交易的动物,要求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和动检部门的检疫证明。对于动物交易市场内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比如假冒伪劣行为、缺斤短两行为、欺行霸市行为,工商部门都要予以查处。(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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