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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熊类养殖条件大有改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5:02 中国消费网

  “养熊取胆”在中国始于上世纪80年代,其目的是为了改变以往“猎熊取胆”的方式,更好地保护熊类野生资源。

  有关资料表明,饲养黑熊取胆一头相当于220头黑熊免遭猎杀,是以小种群保护大种群的很好措施。经过我国政府多年的努力,早些年野蛮落后的经营现象已得到了很大改观。

  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发布以后,黑熊、棕熊被列为中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马来熊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有关国际公约中,黑熊被列为一类物种,在我们国家是二级保护。

  1992年以后,我国对商业性出口含熊胆制品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我国还制定发布了《黑熊养殖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养熊取胆”做到卫生、无痛操作,并严格规定了对养殖熊的福利、活动、繁殖的技术手段和条件。

  国家有关部门于2004年下发专门文件,并进一步要求规范熊类驯养繁殖活动。中国现阶段“养熊取胆”技术和条件与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进。(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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